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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泌阳粮储库挖出六“硕鼠”
作者:常琴   发布时间:2004-01-12 15:32:37


    近日,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六被告人合伙贪污国有企业财产案。原泌阳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工会主席朱书清、财务科长商焕民、储备库副主任陈忠聚、左志武、刘喆、储备二库党支部书记刘同元六人,分别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

    自1998年1月起,原泌阳一五O三河南省粮食储备二库(以下简称二库)已故主任吕新甫,与时任出纳的朱书青就将所收取的房租、存款利息、小麦利润、卖树款等收入不入会计帐册,私设帐外帐,三次与时任二库会计的商焕民私分贪污489000元。2000年3月8日,泌阳一五O三河南省粮食储备二库正式与泌阳一五O三河南粮食储备一库合并为河南泌阳国家粮食储备库。两库合并时,二库没有移交剩余的帐外帐款。合并后,由陈忠聚、刘同元、左志武、刘喆、朱书清、商焕民6人将该帐外帐剩余款以发奖金或借款的名义私分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六被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营管理国有财产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公款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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