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会,宣布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抢劫犯周文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宣判后,周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38岁的鞍山市人周文系个体出租车司机。经审理查明,周文从2003年5月至10月间采取用手掐或绳子勒等手段,专门抢劫下班夜乘其出租车的单身女性,共作案6起,致6人死亡,被害人中最大的47岁,最小的才17岁,抢得现金及物品总价值计人民币6700元。 鉴于此案在当地造成的恶劣影响,鞍山市中级法院于12月19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宣判后,周文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其上诉。
辽宁鞍山杀人出租司机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