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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谢在“迷雾”中的花蕾
作者:季曙斌   发布时间:2004-01-14 14:02:36


    她才15岁,是一朵还未绽放的花蕾。但这花蕾凋谢得却太早了!阳琪,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人,初中生,当她的同龄人正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朗朗读书时,她却在南通市收容教育所被收容教育。

    认“狼”为友

    阳琪的父母离异后即各居一方,留下幼小的她与年迈多病的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由于种种原因,阳琪刚读到初二便辍学在家。2002年7月份,一个年约30岁叫肖军的青年人走进了阳琪的生活,他对阳琪表示理解,带她四处游玩,唱歌跳舞逛舞厅,支付着她所有的开销。阳琪也认为自已找到了“男朋友”,两人天天混在一起。由“朋友”关系快速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当阳琪正陶醉其中之时,殊不知她面前的这一位“子系中山狼”,一个罪恶的阴谋已拉开序幕。肖军也看出了阳琪有贪图享受的一面,便对她说:“想不想做“业务”赚钱?”阳琪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想,去哪里?”肖军说:“我帮你找“业务”,外面的世界可精彩啦……”

    精彩世界,暗藏险恶

    他们来到了公共娱乐场所,肖军凭着自己的嗅觉给阳琪寻找“客户”。他还不断向阳琪传授相关的“业务知识”。阳琪认为她期盼已久的“精彩生活”终于来临了,但她并不知道这正是肖军早已设计好的一个圈套。第一次,肖军骑车带着阳琪到他的一个“朋友”家,随后便独自走了。阳琪回来后向肖军得意的扬了扬手中的一百元人民币。就这样,阳琪为了金钱和享乐把自己的灵魂和躯壳出卖了!从此,每一次总是她的“男友”送她去“做业务”。舞厅里有吃有喝,唱歌跳舞睡觉全有人解决,她真有些乐不思蜀了。

    而她一直不知道这个肖军在1993年6月因犯流氓罪、盗窃罪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96年4月,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0年11月刚刚刑满释放。

    落入法网后悔迟

    这对男女不久便落入法网。

    2003年,肖军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收容教育的阳琪说:“如果不是碰上他,把我带坏,我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是被坏人利用了。我年龄小不懂事,会在收容教养所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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