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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配炸药造鞭炮 民警清查被炸身亡
作者:马海翔 李松   发布时间:2004-01-16 11:08:30


    因非法制作鞭炮将执行清查任务的治安民警当场炸死的张狗嗪、彭凤娥,近日分别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张狗嗪系河南省郏县渣元乡农民,彭凤娥(女)系甘肃省嘉峪关市无业人员。张狗嗪自2000年10月至2002年11月,多次从沈丘县、郏县购买黑火药、烟火剂以及配制炸药的硝酸钾、银粉等150余公斤,运到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乡一废弃的小化工厂内,非法配制炸药、烟火剂1500余公斤,并雇佣彭凤娥及其亲属等人非法制作爆竹鞭炮、两响炮15万多个,在三门峡市区等地销售牟利。2002年11月16日,彭凤娥等人因向张狗嗪讨要工钱发生纠纷,公安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发现该鞭炮厂系非法生产窝点,遂对该窝点进行清查,三门峡市公安局治安科民警任俊卿在清查现场时,因摩擦静电引起爆炸当场身亡。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判处张狗嗪无期徒刑,彭凤娥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两被告人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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