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国办函〔2020〕106号 【发布日期】2020-11-10 【生效日期】2020-11-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20〕10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在扬州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19〕6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在扬州建设的大运河博物馆定名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