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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围绕审判职能加强管理信息化
发布时间:2011-12-30 10:12: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审判管理力度,以管理制度系统化促进管理行为规范化,以管理过程信息化催生管理工作现代化,有力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发展,把依法服务大局、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任务落到实处。
据了解,该院按照最高法院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明确了优秀案件、合格案件、不合格案件等标准,确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具体操作办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质量评估体系,一套适应基层法院科学管理的评估体系初步形成。与此同时,该院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和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利用全新上线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审理进行全程跟踪监控。从立案开始,到分案至各庭,直至各承办人办案,软件系统都会根据录入信息及时查找到案件当前处理情况,对全部卷宗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不仅有效解决了超审限问题,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院通过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强化了审判绩效考评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对广大干警的司法行为、司法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增强了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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