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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国:从人大主席到“铁杆”人民陪审员
作者:区鸿雁 朱向荣   发布时间:2012-05-08 16:42:32


老马给当事人做工作。

    “做人大主席期间,老马善于做群众工作,是优秀的基层人大代表;退休后发挥余热奔走在家乡的山水间,被称为‘铁杆’陪审员。因为他的心在基层,他的情在民间,他的根在农村。”云南省人大代表、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黎晖,这样介绍人民陪审员马绍国。

    “马主席,您来了”

    “马主席,您来了。”2月27日上午,马绍国顺路走进马街镇一个叫松毛的村庄,村民热情地打着招呼。“马主席,谢谢您了。”马绍国跨进一个农家小院后,73岁的金老汉连忙站起来,并用衣袖擦了擦凳子才递上,然后起身去倒水。

    去年清明前夕,金老汉和邻居为坟地发生纠纷,导致两个家族的40多人发生械斗,双方均有损伤。群体冲突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反复调处,因双方争执较大,一直没有达成协议。获悉事情紧急,老马和法庭干警主动介入,从农村风俗习惯到遇事寻求正当解决途径入手,历经10多个小时,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上次处理的坟地案,你们给有什么看法和想法。”顺手接过金老汉的水烟筒,马绍国笑着说。“他能认识到自己围占坟地的错误,前几天见面还主动喊我‘大公公’呢。”“这说明家族关系好了。”老马高兴地搭话。“老主席,法庭处理的这事,是公平公正的。”随后,老马走进村民李芬家。

    2010年6月初,老张的儿子外出打工不幸遇难,获得赔偿金108万元(已支付丧葬等费10万元),儿媳妇李芬一分也没给他。为此老汉和儿媳双方亲属40余人找到当地党委政府吵闹。闻讯后,老马和巡回法官及时介入,走进了小山村。马绍国和法官一同研究案情,提出调解方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双方最终达成余款98万元,老张夫妻分别继承10万元,儿媳李芬继承20万元,余款58万元归死者两个儿子继承(定期存入银行,成年后管理使用)的协议。

    老马名叫马绍国,今年62岁,身体硬朗,见人总是笑呵呵的。因当过多年的当地乡镇人大主席,村民们又叫他“马主席”,2002年他从镇人大主席任上退居二线,“但终究还是闲不住”。2008年5月30日,老马听说罗平县人民法院要选聘人民陪审员,立即报了名。层层选拔任命,老马成了罗平县人民法院的一名陪审员。自此,老马每天早上7点30分雷打不动到法庭“上班”。

    “法官,就是乡村医生”

    “那次要不是热心的老马三次到这山旮旯,这两家的通道之争非两败俱伤甚至闹出人命。” 现任罗平县马街镇人大主席张文明介绍说。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村民老孙等5户人家一直从邻居老向家经过。不料为点琐事,赌气的老向用空心砖将其场院团团围住,原来牛车通行都绰绰有余的路面,变得一个人过都有些吃力。老孙等向法庭起诉后,老向不应诉,不出庭。法庭当时决定缺席审理,老马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进村现场开庭,争取调解结案。“马绍国,睡着吃都用不完退休金,你来操哪门子闲心。”“远亲不如近邻,听我说说又再骂不迟。”法庭调解中,面对气焰较高的老向亲属,老马一直面带微笑,轻言细语。

    一次不成,隔几天,老马又揣好小本子走进了老向家……。法庭开庭两个周后,老孙等5原告和老向家达成协议,老向拆除部分围墙,留出1.6米宽的路供老孙等村民通行,老孙等补偿老向家损失1000元。

    无论是酷暑难耐的夏天,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法庭辖区的干部、群众对老马和法庭法官巡回奔波开庭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  

    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辖马街、富乐和老厂等二镇一乡,国土面积700多平方公里,辖区38个村(居)民委员会,近17万人口。辖区汉、彝、回、布依等多民族聚居,各族群众均有自己的渊源、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有时,为了给山里的百姓送上一张传票,老马和同事经常得走上整整一天甚至两天的行程。

    “像马绍国这种不计报酬,以法庭为家,倾自己之力参与法庭各种分内分外之事,这种精神值得每个陪审员学习,更值得每个法官学习。”提起马绍国的精神,罗平法院院长杨开宇毫不迟疑地说。

    “作为乡村法律工作者,我们的工作不是高高坐在审判台上敲法槌,而是走出法庭,象乡村医生一样,走村入户,为纠纷群众找到心结,解除痛苦。”老马说起年轻法官,总是这样不留情、不客气。

    “掏心窝子的话”

    “大家不要说话了,现在开庭……”2月27日下午,罗平县马街镇铁厂村一个半山坡上,杨华民家的院子里两张桌子、三块空心砖、四个凳子,再摆上审判长、陪审员、原被告等标牌,一个简易乡村巡回法庭就此“建成”。由于天气寒冷,“法庭”两侧点起了火炉。十几只芦花鸡也来凑热闹,聚集在斜坡下“咯、咯、咯”地叫着。

    杨华民今年73岁,老伴66岁。因赡养费问题他将大儿子杨宝和二儿子杨柳诉至法庭。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杨宝身上,他是否应给付奶奶死亡后决定由其承担的3000元丧葬费,以及他们弟兄二人每年购买500公斤煤炭给父母使用等。案情并不复杂,但父亲杨华民和小儿子杨宝却因此大打出手。法庭调查和辩论后,事实脉络基本清晰,为促进矛盾解决并修复已不太和谐的家庭关系,法庭休庭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正是老马的强项。

    “你刚刚东挪西凑盖了新房子,经济上确实困难,但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因此就不承担了。”老马向杨宝夫妇晓之以理。“杨宝和杨柳两个孩子能力有大小、经济状况有好坏,你们老俩口也要考虑他们的具体情况。杨宝经济条件稍差一些,而且刚刚借钱盖了新房,该给的部分钱款能不能暂时缓一缓?”老马劝说杨华民夫妇。老杨的老伴摇着双手对老马说:“紧什么啊,他媳妇说还要盖一层给我瞧呢——有钱,人家就是不给我们啊。”

    临近傍晚,父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每月分别给付原告生活费150元,定于每年4月30日,8月30日,12月30日付清;被告每年分别给付原告供煤500公斤、猪肉20公斤,猪油5公斤,每年腊月20日前兑现;原告生病开支,每次费用超过50元的,由两被告承担;被告杨宝所欠生活费、医疗费900元,于2012年3月25日前付清。 

    翻看一摞摞装订整齐的卷宗,马绍国陪审的案子中不少是赡养纠纷,其中95%以上都是调解结案的。

    “人人都会老。我现在也是老人了,比较能理解老年人。有些看起来像放个屁一样容易的小事,对于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来说,还真是件大事。”马绍国觉得退休后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特别是为农村老人做了一些事,是在做好事、善事,而不仅是为了钱或一份工作。

    “老马2008年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共参与审判案件547件,调解407件,撤诉44件,调撤率为82.4%,所参审案件没有错案、没有上诉案件,服判息诉率为100%。”该案审判长、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庭长刘稳良说。

    “我要赶回去”

    “只要法庭需要,老百姓需要,我会尽力干的。”吃晚饭时,马绍国说。“我现在理解父亲了,不为老百姓多做点事,他睡不着。” 说起父亲,马绍国的独子晓波还是觉得父亲关心他较少。

    那是2011年7月11日,老马和法庭的同志早早出发,到离法庭所在地50多公里的富乐镇去开庭。当天下午6点多,正在与一方当事人“拉家常”的老马,接到儿媳说晓波一下子不省人事的电话,老马稍作安排后,不声不响继续投入调解工作中。又是一个多小时后,顺利调解该案,老马才告诉同事们,家中有点私事,要先赶回法庭。

    当天深夜,饥肠辘辘的老马将儿子送到县医院,直至次日凌晨4点多儿子顺利做完阑尾切除手术,感到有些饿的老马冲了包方便面,告诉老伴和儿媳,当天法庭还有两个案子,法官人手少,他要回去。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马绍国虽然总是忘记了自己的“小家”,提起自己风雨同舟近40年的老伴,他总是很内疚,毕竟“少是夫妻老是伴”,为此老马只要回到家总是争着做家务。

    年岁已高的老马揣着感情、带着责任,和法庭的年轻法官们一道奔波于乡村之间。他们定期进村入户立案、开庭、调解、执行,既方便了老百姓诉讼,又把党的政策、法治思想送到了深山密林的千家万户。提起老马和法庭工作,马街镇党委书记劳学明语气中满是自豪。

    因陪审工作突出,老马先后被评为罗平县、曲靖市优秀人民陪审员,还连续被当地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今年  2月3日,云南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召开期间,老马还获得了一份来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特别奖励——“铁杆陪审员”的称号。

    (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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