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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意外身亡 为35万赔偿金妻与舅兄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3-08-12 16:45:09


    本网讯(姚慧芬)  丈夫工地不幸身亡,丈夫之舅及其哥哥在未告知妻子的情况下,就与工地签订了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并领取了35万元死亡赔偿金。在多次与舅兄协商无果后,妻子一直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返还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人民法院甘田法庭通过巡回调解,成功办结这起纠纷,妥善化解了矛盾,使三方言归于好。

    陈高在某矿产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不幸身亡后,陈高的舅舅和哥哥与该公司签订了意外死亡赔偿协议,并领取了35.4万元死亡赔偿金。妻子吴菲多次索要无果,遂将舅舅和哥哥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返还该笔赔偿金。并对赔偿金进行了分配。公、婆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甘田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黄珍荣庭长考虑到原、被告及第三人三方都是亲戚关系。吴菲刚失去爱人,又刚流产,情绪比较不稳定,如果再和婆家闹僵,无疑是在她受伤的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于是他数次往返于原、被告和第三人之间,努力做三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组织三方当事人及近亲属到村委会进行协商,最终在黄庭长及村干部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吴菲及其公婆不禁潸然泪下。

    看此情况,黄庭长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最后三方达成协议。庭后,吴菲紧握住黄庭长的手一再表示感谢:“我是个苦命的女人,那么多的不幸一下降临到我的身上,但我又是幸运的,这个时候遇到庭长您,帮我妥善处理这个事情,让我日后生活不至于那么尴尬。”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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