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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索“赌债”涉嫌犯罪 法院移送公安侦查
发布时间:2015-03-09 09:26:57


    本网讯(徐光明 晏耀如)  一起借款纠纷,法官审理时发现,该借款竟系赌博之债,案件涉嫌赌博犯罪。近日,湖南石门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原告邓兵不久前持借条向法院起诉,称经中间人介绍向被告覃建出借了35万元,要求被告覃建立即偿还借款。被告覃建则辩称,借款系与原告邓兵等4人打牌赌博,输后所欠的赌债,结算之时被迫打的借条,自己并没有向原告借钱。覃建还向法院提交了2份录音资料为证。

    原、被告所述大相径庭,究竟谁真谁假?法官审理得知,原、被告此前互不相识,原告邓兵完全不了解被告覃建人品、信用度及偿还能力等情况,仅凭中间人介绍,即出借大额现金,且不要中间人担保,借贷真实性值得怀疑。

    为查清事实,法官依法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所述与原告主张不符。原告邓兵对于自己出借现金来源、借款细节亦不能做出合乎情理的解释。

    综合案件所有证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足以认定该借款系赌博之债,案件涉嫌赌博犯罪。

    根据法律“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邓兵的起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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