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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手凌晨入医院盗窃熟睡病人手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11-05 13:49:38
本网讯(赵明华 王香芬) 一男子多次盗窃被判刑,结果仍不思悔改,又窜至医院盗窃熟睡病人手机,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有情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5年4月22日凌晨,被告人黄有情窜至本市江西省儿童医院第三住院部六楼608房间内,趁被害人王某睡熟之际,将王某的一部苹果5S手机及其母亲的一部华为手机盗走。当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黄有情在本市八一桥附近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被盗手机两部。经鉴定,被盗两部手机鉴定价格共计人民币3680元。案发后,公安民警将被盗手机收缴并发还被害人。 另查明,被告人黄有情在2004年8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2006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0年1月4日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有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采取秘密手段窃取病人亲属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有情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黄有情系累犯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劣迹,应当从重处罚;其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公安机关已从被告人黄有情处收缴赃物并已发还给被害人,被害人财产未受损失,酌情对被告人黄有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有情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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