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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上班第一天 蓬安法院调解忙
作者:唐宇 吕凤   发布时间:2019-02-12 11:32:47


河舒法庭调解现场。

  2月11日,大年初七,节后上班第一天,浓浓的年味还未退去,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脚步已经迈开,所有法官早已“收心归位”,早早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相继成功调解多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河舒法庭调解22起劳务纠纷

  据了解,2014年,姚某雇佣龙某等20余人到其承包的工地为其从事制模等工作,口头约定工资为每平方米22.6元。工地完工后,姚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未及时给付龙某等人工资,并出具了欠条。龙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向蓬安县河舒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然后诉至蓬安县法院,请求判令姚某支付相应报酬。

  河舒法庭干警在耐心倾听了龙某等人的诉求后,了解到他们都一直等着这些辛苦钱过年,其中还有60岁的老人。但被告姚某一直避而不见、不见踪影,河舒法庭干警便协调河舒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查找被告姚某的下落。

  2月11日,得知姚某出现后,河舒法庭干警立即通知其到河舒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姚某当庭履行20000元劳务报酬,剩余报酬按照调解书约定期限给付。龙某等人拿到部分报酬后都喜笑颜开,交口称赞人民法庭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

  河舒法庭成功调解这22起劳务合同纠纷,也为辛劳的农民工兄弟献上了一份辞旧迎新的礼物。

  罗家法庭调解3起离婚纠纷

  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蓬安县法院罗家法庭成功调解了三起离婚纠纷,案件快速圆满解决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据了解,这三起案件的情况分别是原告蒋某和被告王某自2008年办理结婚登记后,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自2009年10月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原告刘某某和被告张某某双方均系再婚且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五年;原告陈某某和被告冯某某双方长期争吵,被告喜好喝酒,酒后经常与原告发生纠纷,两人感情时好时坏。

  针对三起情况各异的离婚案件,罗家法庭的法官一一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评估夫妻感情现状,作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案。原告蒋某和被告王某、原告刘某某和被告张某某这两双对夫妻均存在分居已满2年,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情况,在双方均认可无和好可能的前提下,尊重夫妻双方的离婚自由,促成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离婚协议。对于原告陈某某和被告冯某某间的离婚纠纷,因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承办法官在春节前就建议男方改正不良生活习惯,珍惜家庭,并建议女方以家庭为重,多一些宽容理解,但双方在春节期间又发生冲突纠纷,再次来到罗家法庭,经承办法官调解后,因双方无子女及财产问题需处理,其自愿选择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原告陈某某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在家事纠纷案件中,罗家法庭注重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和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既不一味地“劝和不劝离”,也不盲目地用离婚解决夫妻矛盾,而是“对症下药”,真正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的一年,蓬安县法院全体干警将以高涨的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以更加良好的司法形象,更加严谨的审判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为建设法治蓬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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