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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检察院三举措有效降低刑事检察“案件比”
作者:黄慧娟   发布时间:2020-09-15 13:08:18


  为更好地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更进一步优化“案-件比”,降低“件”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日前对2018年、2019年刑事检察业务进行“案件比”数据分析总结,2020年力求实现“案件比”二连降。据统计,2018年-2019年该院刑事检察业务“案件比”由1:51降低到了1:38。

  一是提高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调。该院加强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疑难案件的交流和分析。同时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程序适用力度,履行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逐步降低被告人上诉比例,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多措并举降低案件比。

  二是增强提前介入,提升案件质效。该院建立延长、退回补充侦查严控机制,防止案件非正常倒流,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严格退查审查审批程序,提升退查补侦提纲质量,以提升公安机关的侦查水平,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量。针对重大恶性犯罪、黑恶犯罪等领域犯罪,主动或应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目前,上半年,该院共提前介入5件次。

  三是开展专项评查,规范案件办理。延期和退补是该院案件比中“件”的主要构成,对降低案件比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采取“定期检查”等方式对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案件期限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补充侦查提供存在明显问题的案件,对不符合条件而进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提出意见并进行通报,杜绝延期与退补工作的随意性。2019年“退延”案件同比去年下降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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