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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法有约”普法团队为小学教职工宣讲预防校园欺凌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3-06-15 15:03:39


法治课现场。
龙隐小学给象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敏颁发“法治副校长”聘用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6月13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象法有约”团队受邀到龙隐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与该校一百多名教师面对面授知识、传经验、谈心得、话成长。

  象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廖莉、执行局副局长苏敏、办公室主任李思亲、法官助理李秋梅等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首先,龙隐小学给象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敏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用证书。

  “老师们,你们知道什么算校园欺凌吗?校园欺凌有什么危害?当学生遇到校园欺凌我们老师应该怎么做呢?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在法治课堂上,执行法官苏敏化身“法治教师”,采用PPT演示的方式,以浅显易懂的语言从法的概念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入手,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含义、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及法律后果,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以及遇到校园欺凌时的应对办法。着重就法律的角度分析校园欺凌在各年龄段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法定义务、基本原则、民事责任以及如何预防和避免校园欺凌等一系列亮点热点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释法解读。这种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理论联系实际的讲授方式受到了在场教职工的好评。

  “受欺凌如何取证?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界定?......”老师们纷纷提问互动,活动现场十分热烈。主讲法官苏敏针对老师们提出的问题从校园预防的角度一一给出了实用建议,希望老师主动发挥宣传辐射作用,引导学生们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最大限度地把反欺凌知识传到每一个角落,杜绝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课后,老师们表示,预防校园欺凌的普法讲座给我们更准确地理解校园欺凌开启了“一扇门”,获益良多,作为承担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育工作者,学通弄懂涉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不但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更能通过教育引导,把法律知识传递给学生,促使他们遇事找法、克己守法,共同营造一个知法守法、团结互助的和谐校园,也十分期待下一期的“象法有约”。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精神的教育宣传工作是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一步。近年来,象山区法院聚焦新法新规,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走进校园活动,引导师生掌握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惯、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

  接下来,象山区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推行“点单式”普法,继续加大校园普法的宣传范围,努力实现司法实践与普法责任的深度融合,让青少年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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