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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法律宣传活动
作者:鲍冠鹏   发布时间:2023-08-17 15:35:06


  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核,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提振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中来,8月15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生态日、行动起,为美丽家园负责任”首个“全国生态日”司法实践活动。

  呼伦湖是内蒙古自治区核心水源区,保护“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是重大的政治责任。活动当天,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联合景区管理部门及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在呼伦湖小河口生态环境保护区联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勇为往来游客讲解了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例。现场游客表示:“我们来这里旅游,感受当地的人文风景,但从未意识到在旅游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生态安全风险,但是这些案例告诉我,环境违法行为后果很严重,以后一定要谨慎对待,争做环保小能手。”

  随后,参加活动的干警积极向商户和游客讲解设立全国生态日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让大家从法律层面了解到破坏生态环境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倡导群众和游客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呼伦湖小河口生态环境保护区,向商户和游客宣传保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生态兴则文明兴。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往来游客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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