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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受贿、洗钱案公开开庭审理
作者:林宗瑜 郑翔   发布时间:2024-03-06 14:10:19


庭审现场。

  3月5日上午,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某某受贿、洗钱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纪委系统干部现场旁听、监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使用他人资金账户接收受贿钱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证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宋某某作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民法院监督员们表示,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过程规范,警醒现场旁听干部真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决心。

  下一步,屏南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惩治与廉政教育同推进,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法官+半月谈”普法宣传等活动,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促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守住廉政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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