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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到沂河“枫”景如画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马头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侧记
作者:徐西江   发布时间:2024-03-21 14:31:03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马头人民法庭主辖区为马头镇、胜利镇和郯城经济开发区,横跨沂河两岸,面积171平方公里,有108个村街,11.5万人。近年来,马头法庭落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解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努力把司法服务距离拉近到“最后一米”,把“枫桥”架在沂河两岸的乡村巷陌间,架在老百姓的心坎上。

  打通“任督二脉”,融入基层治理

  桃杏争妍,杨柳弄姿,三月沂河,风景如画。郯城法院马头法庭负责人周波顾不上欣赏沿途风景,急匆匆地驱车前往胜利镇南新汪村,在村头与网格干部、人民调解员汇合后,入村调解一起相邻纠纷。

  刘家和张家宅基地相邻,多年来因“边界线”和一条小路的占地问题纠纷不断。前不久,张家拔掉了刘家栽植在争议地块的杨树苗引起矛盾激化,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扬言要“惊官动府”“誓不罢休”。此前,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已经两次调解未果,只好使出“杀手锏”——连线法庭的法官前来联合解纷。

  周波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析,这起纠纷虽然吵吵闹闹“雷声大”,但是实质性争议的东西价值不高,双方争的是“一口气”。于是在释明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给双方当事人讲了“三尺巷”的故事和“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法官还结合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大家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相处的大好局面,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摒弃前嫌,释怀怨恨。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在重新明确相邻界线、张家主动赔偿树苗损失的情况下,双方终于解开心结,握手言和。这只是马头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小案例。

  为了深度融入基层治理,马头法庭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双报到”,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前移关口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构建起了纵向贯通“镇街-村居-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任督二脉”。马头法庭以创建“无讼村居”为载体,组织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积极“下沉”村庄、社区、企业,对辖区民事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稳控,努力止纠纷于初发,化矛盾于诉前。法庭专门印制“无讼村居创建司法服务联系卡”,上面有干警的联系方式和法治服务范围。村民有了纠纷和困难就打求助电话,干警们会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和社区村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一起上门调解。今年,法庭依托“无讼村居”示范创建,参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220起,及时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之前,也把“无讼”理念传递到基层干部群众心里。

  全国人大代表、郯城县马头镇马东社区党总支委员民主党支部书记肖付权说:“法官提前介入,缩短了矛盾化解半径,群众在村居生活圈就能化解纠纷,契合了村民们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待,特别是一些小矛盾、小纠纷,不用再去法院走诉讼程序,节省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解纷效率。”

  法官连线“巷长”,服务直达“末梢”

  围绕“矛盾不出村”的目标,马头法庭积极推行“法官+巷长”解纷机制,选拔和培训一批群众基础好、懂法律、能干事、肯干事的巷长,担当每一条巷子里的纠纷调解员和矛盾线索收集员。巷长们随时掌握着每一条村街巷陌的“风吹草动”:家庭内部的婆媳关系、赡养抚养、夫妻争吵;邻里之间的磕磕碰碰、言高语低、相邻矛盾;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纠纷……矛盾刚一产生,“巷长”们就发挥人熟、地熟、社情民意熟悉的优势主动开展调解,及时“降温”“熄火”,往往就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也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巷长”们就会第一时间“连线”法庭,法官及时介入,一方面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一方面展开更加专业的调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马头法庭通过在辖区各社区、村推行“法官+巷长”机制,实现了纠纷化解的无缝衔接,减少了因延误导致矛盾激化和新矛盾的滋生。为了提升巷长们的法治素养和解纷能力,马头法庭立足农村实际精心设计培训方案,通过“走出去”上门培训、“请进来”旁听庭审,瞄准“法”字做文章,围绕“育”字下功夫,两年来通过4次集中培训、20余次“上门送法”、5次典型案例剖析会和4场次旁听庭审,为“巷长”们插上了一双“法治翅膀”。如虎添翼的“巷长”们,在村民中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随,处理问题有人服,越来越成为一支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马头法庭辖区通过“巷长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60起,“巷长”们为法庭提供解纷线索500多条,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300余件,既疏通了干群交流渠道,又有效避免了问题积累和矛盾升级。

  “民族特色调解”,呵护团结之花

  马头法庭结合辖区回汉民族聚居的特点推出“民族特色调解”,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纠纷。法庭邀请分管民族工作的乡镇干部、少数民族村街负责人、清真寺阿訇、县政协回族代表等组建涉少数民族案件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易于与少数民族群众沟通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马头法庭还主动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巡回法庭、法律讲座等活动,在民主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族特色调解角”“普法宣讲角”,注重将法律法规与民族习惯有机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说理、讲法、释疑、解惑,增强辖区回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尊重”“调解”“便民”“团结”为主导的民族特色调解,取得了良好效果,三年来,马头法庭共调解各种涉及回族群众的矛盾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初心唤我行,未来皆可期。马头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竭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沂河两岸,描绘出新时代人民法庭的无限“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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