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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政,双轨并行护“未”成长
作者:彭明珠   发布时间:2024-04-28 13:35: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最高法院相关文件精神,4月26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民政局联合签署《关于在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联合制发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主动从“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前端延伸,源头治理

  4月19日,双峰法院、冷水江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先后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为进一步延伸关爱未成年人的职能与范围,强化诉源治理,娄底市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新机制。经多次对接,娄底中院与市民政局就如何联合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将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有机衔接起来,率先签署《实施意见》,通过明确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延伸至协议离婚登记环节。

  规范提示,灵活形式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凡在窗口离婚登记人员,均需按统一、明确、具体的提示规范,并要求在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申请发放离婚证等各阶段常态化开展提示工作,确保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落地见效。

  同时,鼓励全市两级法院和民政部门采取灵活工作方式,可以以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播放视频、短信提示、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切实提升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实效。

  以案促教,倾情守护

  《实施意见》强调要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父母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全面履行监护人义务。通过正面和反面的案例对比,阐释父母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积极效果,以及监护人未尽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同时,可以结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婚姻家庭心理疏导与干预等服务,最大限度为家庭和谐稳定、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助力。

  下一步,娄底两级法院与民政部门将进一步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持续发力,共同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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