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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款 作茧自缚
发布时间:2002-03-22 11:45:18


    本站讯         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马颈坳镇原党委委员兼该镇竹寨村党支部书记刘祖芳,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竹寨村修建希望小学、兴建人畜饮水和改建村级公路等工程资金达78445.06元。日前,刘祖芳被吉首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前,刘祖芳已被开除公职和党籍。

    现年51岁的刘祖芳,曾在带领村民群众艰苦创业、治穷脱贫奔富路中贡献卓著,先后获得过“湖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农民劳动模范”等殊荣,并被破格录用为国家干部,提拔为马颈坳镇党委副书记,是湘西州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然而,刘祖芳未能经受住荣誉和金钱的考验,直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于2001年3月15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经湘西州人大常委会许可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竹寨村修建希望小学,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刘祖芳负责整个工程。这年7至11月,刘祖芳先后6次从吉首市希望工程办、马颈坳镇学区等单位领取建校工程款共计90000元,其中只交40000元给村出纳入账,另50000元未入账,在该项工程施工期间,刘祖芳除用未入账的50000元支付建校工程款35000元、购置课桌款5000元、其他费用款4292.69元外,所余的5707.31元全被刘祖芳侵吞。此外,1997至1999年,竹寨村兴建人畜饮水和改建村级公路,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刘祖芳负责这两项工程。自1997年初至1999年3月,刘祖芳先后10多次从吉首市农行和湘西州、吉首市有关单位领取工程贷款及拨款共计380456.51元,其中仅交65000元入村财务账,另315456.51元未入账。在这两项工程施工中,刘祖芳除用未入账的315456.51元支付建设工程款205293.26元、购买工程材料及其他费用款37425.50元外,所余72737.75元中的24958.69元,被刘祖芳用一张多级泵调拨单假票据和两张马颈坳镇信用社收回贷款假票据抵账侵吞,另47779.06元余款亦被刘祖芳侵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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