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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瘦肉精”中毒案开庭
发布时间:2002-03-27 08:53:48


    新华社广州3月26日电(徐清扬  林雨)曾造成480多人食肉中毒的广东中洋饲料有限公司及其经理林清源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一案,昨天由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

    去年11月7日,河源市发生数百名市民进食猪肉中毒事件。经公安部门查实,中毒是由这些猪肉含有的“瘦肉精”所致。公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抓获了相关涉案人员。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3月至9月间,被告广东中洋饲料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林清源为牟取非法暴利,先后购得F89原素(又称“瘦肉精”)。期间,中洋公司在广东台山经营的饲料工厂非法生产出一种掺杂有4%“瘦肉精”成分的猪用复合预混饲料共20吨,林清源随后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卖给河源市金冠饲料批发店老板陈某共8吨,又以每吨4500元的价格卖给东莞市附城区袁某3吨,分别非法获取4万元和13500元。期间,陈某又将饲料分别销售给养猪户张某、刘某等人。

    同年11月6日,张某将喂有“瘦肉精”的生猪共28头销售给河源市肉联厂。次日,河源市肉联厂将这批猪宰杀后在河源市区东埔市场等地销售,致使市民共484人食用后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加快等中毒症状的严重后果。经有关部门检验,确定为“瘦肉精”中毒。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林清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在生产饲料中掺杂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并非法销售,数额较大,且造成重大群体性中毒,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将择日作出判决。(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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