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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审结服刑犯名誉权案
作者:记者 王贵廷 刘宝权 发布时间:2002-03-29 09:29:01
本站讯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服刑犯人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服刑犯人黄传祥败诉。
现年40岁的黄传祥,目前正在长春市铁北监狱服刑。2000年12月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定书认定,黄传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2000年4月,辽宁人民出版社主办的杂志《旅伴》(现已停刊),出版发行了张某、毛某撰写的纪实文章《“企业家”三兄弟的罪恶传奇》。同年8月,正在服刑的黄传祥看到此文后,认为报道失实,侵犯了他的名誉权。黄委托律师王海云、陆新华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起诉《旅伴》杂志,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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