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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肆偷盗铁路物资案今在沪宣判
作者:冯亦珍 郑妍   发布时间:2002-04-01 15:41:15


    在华东铁路沿线大肆偷盗铁路运输物资的被告人,今天在沪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天由上海铁路中级法院所辖的蚌埠、南京、上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宣判的刑事案件中,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案件有9起,偷盗物资总计价值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庞心平、李忠然、李红林分别系河南、黑龙江农民,在外出打工时结识,于去年10月15日从霞西火车站扒乘货物列车,并从车上掀下常州产的“美光”硅整流发电机22台,价值人民币1650元。另据法庭查明,庞心平还于1999年8月23日,伙同盗窃货物列车上装运的14块“贵冶”电解铜板,价值人民币2.9万元,庞将4块电解铜板销卖后,得赃款6000余元。法庭以盗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4年、1年6个月、1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被告人张斌、段玉君等5名被告人,均系安徽宿州市农民,他们利用住所地靠近铁路,熟悉地形的有利条件,于1998年1月至4月间,结伙或分别与他人结伙,从停留在符离集火车站的货物列车上,大肆盗窃大米、白糖、黄豆、玉米、生铁、焦炭等运输物资,价值人民币2.6万元。段玉君等2人于去年11月20日被抓获,张斌等3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斌、段玉君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5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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