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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一只耳 被判十七年
发布时间:2002-04-09 15:08:13


    伤人一只耳 被判十七年

    近日,恶棍贾爱军因无故伤害他人耳朵,构成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现年32岁的贾爱军系沭阳县沭城镇居民,于2001年1月,无故对任某某实施殴打,并用刀子割下任某某的右侧耳廓部分放在嘴里咀嚼,致任某某右耳损伤构成轻伤。同时,贾爱军还犯有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被该院依法从重判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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