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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鸡头”组织卖淫千余次被广州法院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02-04-15 11:12:24


    广州市一女“鸡头”吴光荣,一年中先后组织、安排卖淫女卖淫1200多次,收取卖淫介绍费3万多元,日前被当地法院在公开宣判大会上宣布对其死刑判决,并立即执行。

  据悉,今年37岁的吴光荣是湖南省浏阳市人,曾作过理发生意。1999年起,赚钱的欲望让她铤而走险。同年2月至7月,吴光荣以介绍到广州的发廊打工为幌子,将3名妇女从浏阳市、东莞市骗到广州。此后,吴光荣引诱这3名妇女在其位于该市海珠区某出租屋内进行卖淫活动,并多次为她们介绍嫖客,组织安排卖淫,每次从中收取30%左右作为卖淫介绍费。

  1999年7月开始,吴光荣决定扩大“经营规模”,又以介绍到广州当护士为名等手段,将4名妇女骗到广州,同时,将原来出租屋旁边的一处房屋租下来,组织这7名妇女在此及外出卖淫。

  为掩护其卖淫活动,吴光荣为7名卖淫女办理了“暂住证”和“工作证”。吴光荣还规定了卖淫女卖淫和收取介绍费的价格,并订立攻守同盟,交代卖淫女如被警方抓获不要承认卖淫。到2000年6月,该卖淫窝点被警方捣毁,吴光荣已总共组织卖淫女卖淫约1200多次。

  在宣判大会上,广州法院还对一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罪犯宣布了死刑判决,并对69件刑事案件的116名被告宣布了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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