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敲头案”
发布时间:2002-05-17 10:40:18


    在短短半年多时间里流窜于本市普陀、静安、徐汇等地区,疯狂犯下7桩“敲头”抢劫案,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陈兆峰,昨天被押上市第二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受审。他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今年1月12日早晨7时许,普陀区黄陵路151弄居民贾先生出门时发现,一女孩躺在草坪上,满脸是血,一动不动。普陀警方接警后赶赴现场。法医鉴定,这名女孩系颅脑遭钝器重击身亡。不久,死者身份查实:女孩姓孟,22岁,黄陵路151弄某号居民。由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背包等财物不翼而飞,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案。鉴于此前一段时间内,普陀区长风、甘泉等地区接连发生多起歹徒用钝器敲头抢劫案,警方决定并案进行大规模布控侦查。

  1月20日,警方接群众举报:去年11月18日发生在普陀区长风地区另一起“敲头案”受害人,孙小姐的松下手机在江桥地区被兜售。经查,兜售该手机的是一名扎马尾辫的男青年。“马尾辫”向警方供认,手机是朋友陈兆峰给他的。1月23日,陈被刑事拘留。

  陈兆峰现年22岁,初中文化程度。由于身无长技,整天游手好闲。昨天,他在法庭上供认,因为手头没钱花销,于是铤而走险,劫得的价值1.3万余元人民币被他挥霍殆尽。

  去年6月3日零时30分许,陈兆峰在普陀区白玉路附近“铆”上单身行走的32岁王女士。在尾随至白玉新村86号门口时,陈突然上前用啤酒瓶猛击王头部,劫得手机、戒指等价值700余元的财物。所幸王女士只受轻微伤。

  同年7月11日、26日、11月18日、12月14日,陈兆峰又先后在徐汇区龙华西路、普陀区长风一村、普陀区黄陵路等地,用铁榔头敲头实施抢劫,导致3名妇女受轻伤。今年1月11日23时许,他又窜至黄陵路,用铁榔头将孟小姐砸死,抢走她的书包,而包内仅有150多元现金和几本书。丧心病狂的陈兆峰逃离作案现场途中,又在曹杨六村159号门口,将25岁的阳小姐敲成重伤,劫走价值4100余元的财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