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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路人拖出六百米肇事司机被判七年
作者:王希品   发布时间:2002-06-11 09:55:11


    出租车司机孙国立肇事后将被害人拖出600多米的恶性案件,于6月6日在辽宁省丹东元宝区人民法院审结。孙国立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1年11月17日晚,孙国立驾驶辽F95025号报废出租车行至丹东蛤蟆塘大街时,将醉酒横卧路中的被害人周宝玉碾压后,挂在车底拖出600多米,至丹东棉纺厂家属楼附近时,孙国立下车将周宝玉拖至楼角后逃逸。被害人被群众发现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丹东交警接到报案后,于11月19日将孙抓获。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孙国立赔偿经济损失,经法院调解,孙国立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2.4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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