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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快餐”总经理乔赢被起诉
作者:程红根 梁运芳   发布时间:2002-06-12 15:44:44


    曾制造所谓“红高粱”快餐业神话的原河南省红高粱快餐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乔赢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53万元,造成损失2307万元,日前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查明,1994年,乔赢从中原人百吃不厌的烩面以及当时正热映的电影《红高粱》中得到启发,于次年2月在郑州市二七广场开办了第一家“红高粱”快餐店。开业不久,生意日趋红火。此后,乔赢经过运作,于1996年5月在距北京王府井大街“麦当劳”一步之遥的街面上开设了“红高粱”王府井分店。一时间,“红高粱挑战麦当劳”、“大碗面叫板汉堡包”之类的新闻纷纷见诸媒体,使“红高粱”快餐很快名声大噪。

    此时的乔赢提出了“2000年要在全世界开连锁店2万家”的盲目扩张计划。由于缺乏资金,乔赢开始打起了非法集资的主意。1996年至1998年底,他伙同公司副总经理弓建军、韩建方等人,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以25%的利率向社会上800多人吸收存款3153万元,先后在深圳、海口等地开设了20多个分店。

    由于“红高粱”快餐连锁有限公司管理混乱,营销手段落后,再加上投资浪费,到1998年底,“红高粱”连锁店相继倒闭,负债总额高达3600万元。随着巨额投资化为泡影,乔赢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行也浮出水面,2000年底,乔赢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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