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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一青年教唆少年共同犯罪
为抢一元钱要服四年刑
作者:王佩岚   发布时间:2002-06-18 09:32:07


    浙江省奉化市锦屏街道18岁的戴佩波做了一笔最不合算的买卖:为了一元钱,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日前奉化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而本案中的另一被告人,被其教唆犯罪的14岁少年王某也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2月18日晚,戴佩波在奉化市锦屏街道的一个舞厅内碰到了年仅14岁的王某,这位少年因为被父母责骂,从家里出走后正在舞厅内闲逛。此时,几个小青年为小事打骂了王某,在一边的戴佩波便出面帮了王某。他的这一“义举”使王某对其充满了感激之情,并当下表示要跟了他去“闯江湖”。

    两人从舞厅出来后来到锦屏街道长春路上的游戏室,戴佩波指着正在玩游戏的杨某,要王某去抢钱,但17岁的杨某个头明显比王某要高出一大截,王某不敢上前。戴佩波便为其打气,要他尽管动手,实在不行可以动刀子。于是,王某上前威胁殴打杨某,并用刀将杨某的臀部刺伤,戴某也上来帮助殴打杨某,杨某在两人的胁迫下屈服,戴佩波和王某获得了一元钱。王某拿了一元钱后,直奔药房。在用刀刺杨某时,王某自己的手也被划伤,他用一元钱买了一只创可贴。当天,王某被奉化市公安局抓获,戴佩波也在20天后落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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