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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称商场爆炸 两个电话坐牢四年半
作者: 刑文 发布时间:2002-09-16 15:14:26
2002年4月27日上午10时53分至11时03分,有一位在苏的打工仔因感觉无聊,想看看混乱场面,竟两次打电话至苏州市闹市区一大型商场,宣称:“你们不答应我的条件,11点30分肯定爆炸。”致使公安机关出动大量警车疏散全部顾客并封闭商场进行清查,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也给商场带来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2年7月26日上午,这位打工仔被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下面是记者对被告人采访的片段。 问:你怎么想起打这个电话?考虑后果没有? 答:我平时从报纸、电视等媒体里看到用爆炸威胁或爆炸会引起混乱的场面,十分刺激,就想真实地看一下这个“闹忙”场面,就打了这种电话。当时没想到这也是犯罪。 问:在哪里打的?打完后你在哪里? 答:10点50分左右,我先在文物商店附近的一个电话亭内,用公用电话打的,我说:“你们不答应我的条件,11点30分肯定爆炸。”打完后就在该商场周围闲逛。10余分钟后,我发现商场没什么反应时,又到另一处公用电话,再次打了电话,讲了同样威胁的内容的话。然后,就坐在商场对面看热闹。 问:看到那么多警察去了,你的感觉怎么样? 答:(考虑一下)有点好玩。 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你想他们吗? 答:家里还有父母亲、妻子及女儿。我非常想他们。 问:你对判决结果有什么想法? 答:原来只是觉得好玩,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 从上面这段对话可以看出,本案的被告人打电话时根一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但是他对打电话的后果有预见的,知道立刻会引起一定的混乱场面。由于当时商场采取了周全的应急措施,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的后果,但法律是严肃的,被告人的行为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吸取教训,“玩笑”是开不得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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