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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多端一“双抢”犯被枪决
作者:吕强   发布时间:2002-09-28 09:26:47


    27日上午,号称“诸葛亮”的“双抢”罪犯劳宏亮于在广东茂名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被告人劳宏亮(外号“诸葛亮”)与陈汉辉、陈景伟等6人均是广东省化州市人。2001年6月19日,劳宏亮提议并与陈汉辉、陈学强密谋抢劫化州市文冲村李某某家。翌日晚上10时许,劳宏亮从家中取来双管猎枪一支与陈汉辉、陈学强窜到李某某家二楼走廊潜伏。待李某某回家后,三人即冲进二楼客厅,陈汉辉持枪看守李某某家人,陈学强割断电话线,并持刀恐吓李某某等人拿钱出来,随后又拿来几条背带将李某某家中8人捆绑。劳宏亮进入李某某的房间,搜到现金人民币2000元。陈学强抢走李某某兄弟的手机二台。陈汉辉抢走李某某摩托车钥匙交给劳宏亮,劳宏亮开车搭陈汉辉、陈学强二人逃离现场。后陈汉辉分得赃款人民币700元,其余赃款由劳宏亮、陈学强所得。劳宏亮、陈学强还分得赃物手机各一台,后将赃物摩托车抵押给他人。

    2001年7月9日,劳宏亮提议并与陈汉辉、陈景伟、吴升富密谋抢劫化州市劳村劳某某家。当晚8时许,劳宏亮回家取来一支双管猎枪并进行分工。劳宏亮将同案罪犯带到劳某某家门口后,由陈汉辉、陈景伟、吴升富通过欺骗手段进入劳某某家,并持枪先后将劳家8人劫持到二楼,由陈景伟持枪看守。陈汉辉、吴升富威逼劳某某带入房间搜劫财物,抢到人民币19000多元及改装的小口径手枪一支。之后陈汉辉、陈景伟、吴升富又将劳某某家8人捆绑并塞住口,陈汉辉、吴升富分别驾驶劫来的两辆摩托车搭劳宏亮、陈景伟逃离现场。赃款由劳宏亮、陈汉辉、陈景伟、吴升富等瓜分挥霍。

    2001年3月至7月间,劳宏亮、陈学强伙同张志尚、李柱(二人均另案处理),先后6次分别窜到化州市大山尾、茂名监狱门口路段、文冲村口、化肥厂、某食庄等路段,持刀、棍对何某某、张某某、李某某、陈某某、陈某、崔某某等人采用拦路截车、殴打等手段实施抢劫,共抢得人民币3500多元以及手机、摩托车一辆、金项链、金手链及证件、存款单等物品一批,赃款及赃物均分赃及共同挥霍花光。

    2001年3月2日晚,劳宏亮还与张志尚、李柱窜到化州市水泥厂车棚,盗走红色凌肯牌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024元),销赃给李丁宁(另案处理),得赃款人民币650元,全部由劳宏亮占有挥霍。

    劳宏亮、陈汉辉、陈景伟等人多次结伙持枪、持械、入户、拦路抢劫,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情节特别严重。劳宏亮还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在抢劫共同犯罪中,劳宏亮抢劫八次,并起组织、策划作用,属主犯,应予严惩;又犯盗窃罪,应二罪并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劳宏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陈汉辉、陈景伟等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罚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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