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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幼女当“儿媳” 触犯刑律陷囹圄
作者:卞宝瑜   发布时间:2002-10-23 15:44:25


    2002年10月10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拐骗儿童案,被告人李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李某某的儿子是哑巴,现已27岁,尚未成婚,李某某为其子找对象难愁白了头。今年2年中旬,被告人李某某在亲戚家又拉扯到儿子婚事,得知13岁女孩胡某受父亲打骂思想情绪低落的情况后,遂产生将胡骗回家养大做儿媳的念头。同月18日,被告人让另一女孩将胡某带回家中,以给好吃的、胡某家不要她、回家要被打等方法哄骗,将该女锁在家中达两个多月,直到月27日,胡趁李某某家中无人,才破门逃回家。

    在庄严的法庭里,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某流下了忏悔的泪,终于明白了依法治家的道理,悔恨自己悉心为儿子找对象未逞,却酿成了一场人生悲剧。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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