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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冒充检察官 盗窃弹药再入监牢
作者:冯剑晓 吕继普   发布时间:2002-10-24 13:33:11


    2002年5月23日,一名男子来到县城祥云旅社住宿。此人身穿旧式检察官制度,骑一辆自行车,白天出去,晚上回来,对旅社老板声称是市检察院下来要帐的。2002年6月4日,公安干警在对旅社进行检查时,见该男子手提包中装有子弹,但无任何证件,即对其盘问留置,发现该男子涉嫌盗窃枪支弹药,遂将其抓获。

    经查,该男子名叫张聚久,农民。199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零六个月。1999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2002年5月上旬,张聚久想偷把手枪用于抢劫,经事先踩点和准备作案工具,于2002年5月13日凌晨2时许,趁夜深人静之机,翻墙入院,窜至检察院新办公大楼,盗走手枪子弹36发及价值1101元的微型录音机、传呼机、照相机、检察官制服、领带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被告人张聚久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伺机作案和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国家机关弹药和他人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弹药罪和盗窃罪,属累犯,贪污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张聚久犯盗窃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徒刑一年,合并刑期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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