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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施毒手 同居男友命归西
作者:阿元 李近 杨真 发布时间:2002-10-29 14:30:19
国庆前夕,在湖南省会同县城南郊一荒凉的山坡上,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正义的子弹结束了19岁的少女王兰短暂的一生。这位花季少女因毒死与自己同居的男友而被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的。
王兰1983年8月16日出生于一个山清水秀的山村,十七、八岁的她出落成了皮肤白皙、清纯迷人的姑娘。2001年10月,经人介绍,她与本县小伙子黄均相识。黄均长得一表人才,能说会道,且在广东打过几年工,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人,家境也宽裕。王兰对他一见钟情,认定他便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黄均也想早日将她娶过门,双方父母对这桩婚事也甚感满意。今年1月11日,他俩按当地风俗订了婚。从此,两个整日里形影不离。不久,王兰干脆搬到黄均家与他过起了同居生活。 可是甜蜜的日子没过几天,王兰在一次聊天中得知,黄均去年在广州打工时,曾有两个江西妹子追求过他。 王兰听了心里如同被针猛刺了一般。她想,自己对他一腔赤诚,将作为少女最珍贵的东西献给了他,本想到结婚年龄后就与他登记结婚,共度美好的生活,他却与自己逢场作戏,并不珍惜这份感情。越想越感后果严重。从此,她在内心深处播下了对黄均仇恨的种子。 一个星期后,来了例假,显得很疲劳,精神很差。但黄均仍然不顾她的反对,坚持与她发生性关系,从这件事,进一步认清了黄均的“真面目”:“他根本就不知道关心和痛爱我,只是将我当作了发泄欲望的工具。真是个没有良心的东西!”她牙齿咬得格格响。 “与其将来被他抛弃,不如现在自己先下手为强。”这位19岁的少女,突然之间将昔日对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痴心爱恋,转化为对他的仇恨-----她决定要将黄均毒死。 今年1月31日,王兰买了两瓶老鼠药。当晚11时许,她给黄均做了夜宵,趁他不注意,将两瓶老鼠药到入米饭中,正欲地给黄均时,她又发现老鼠药搅拌不匀,怕黄均发现,便借口“米饭太凉了,吃了要感冒”为由,将米饭倒入潲水桶中。次日,家中的一头大肥猪被毒死。家人对此并未引起任何警惕,还以为那头猪是突然发了什么疾病才死的。2月19日,王兰将三包老鼠要灌入一块雪枣糖中,自己拿出另一块雪枣糖,当着黄均的津津有味地吃起来,黄均见状便找他要糖吃,她随手将那块放有老鼠药的糖递给他吃。20多分钟后,黄均药性发作,手足抽筋,口鼻流血,倒在地,经抢无效而死亡。 3月27日,王兰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形势拘留。面对铁证如山,王兰不得不交待了毒死黄均的原因和详细经过。8月27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王兰死刑,立即执行。王兰不服,以“被害人黄均在我生理期间仍与我发生性关系,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王兰因与未婚夫黄均不和而投毒杀害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罪该处死。其上诉提出“被害人在其生理期间内仍与其发生性关系,量刑过重”的理由不予采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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