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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家庭琐事 哥哥两刀捅死胞弟
作者:吕强 阮生 发布时间:2002-10-30 14:23:57
挥刀捅死胞弟的被告人张雄,近日在茂名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面对庄严的法庭,张雄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打死兄弟被起诉 张雄,男,1974年4月8日出生于云南省邱北县,壮族,小学文化,农民,住云南省邱北县官寨乡白马村民委员会老五者村。 张雄与其胞弟张波素有积怨,平时常因家庭琐事而争吵。2002年2月13日下午约6时许,兄弟俩在位于茂南区金塘镇陈氏第二砖厂的住处内,又央家庭矛盾而导致争吵,并引起双方打斗。在打斗的过程中,被告人张雄持刀向其胞弟张波的背部连刺二刀,致张波受伤倒地,后在送医院抢救途中伤重死亡。据此,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挥被告人张雄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杀人动机只为分碗碟 法庭审理查明:张雄与其胞弟张波素有积怨,常因家庭琐事而争吵。在2002年2月13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张雄从高州回到其租住的宿舍时,见到其妻杨某与四弟张词在吵架,就问他们为什么吵。张词说:“上次分东西不公平,你们多拿了碗碟。”张雄说:“如果分得不公平,可以重新分过。”接着张词与张雄因此又互相争吵起来。 张波、张词后被老乡劝走,但过了20分钟,张波就拿着链条,张词拿了一把菜刀又回到张雄家。张雄见二人来势汹汹,便拿了一把切菜用的尖刀冲出屋外。于是张雄在屋外的空旷处与张波、张词三兄弟上演了一出真刀对打的全武行。对打中,张雄的尖刀在张波的背部连刺了二刀,致张波受伤倒地,后被邻居送医院抢救,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2002年2月16日下午,公安民警在金塘至茂名的公路将逃跑的张雄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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