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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教育系统“蛀虫”广州受审
作者:王秦 曹志明   发布时间:2003-06-30 16:34:32


    素来被视为“净土”的教育界,近年来却因腐败案的频频出现受到人们的瞩目,而且,腐败的领域也从以往的职称评聘、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学术违规现象,扩大到基建、招生、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广州海珠区法院日前已经集中审结了一系列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

                    基建工程暗箱操作

  案犯:石牌地区某高校基建处原处长助理黄军 石牌地区某高校基建处管理科原副科长黄庆安

  基建工程在发标、招标时的“暗箱”操作,成为高校腐败滋生的最大“黑洞”。

  仅在石牌地区某高校,就有两名基建处的干部一同被海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现年46岁的黄军曾担任石牌地区某高校基建处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助理等要职,负责校园规划,并参与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报建、招标、评标、洽谈工程和工程款预结算工作。从1999年起,他开始多次收受承建商数万元贿赂。

  黄军之所以如此“胆大”,是因为在基建处接受承建商贿赂的并不只他一人。45岁的石牌地区某高校基建处管理(监理)科原副科长黄庆安,负责该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现场监理、审批工程进度款等事项。该校所建的曾宪梓科学馆、学术报告楼、教工宿舍楼、研究宿舍楼、行政办公楼、学生活动中心以及标准田径场均成为他“捞钱”的工具,先后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数万元。去年12月10日,黄军和黄庆安分别向海珠区检察院自首。今年5月,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没收财产3万元。

                     采购器材大吃回扣

  案犯:省教育厅督导室原主任和法规处原处长潘光一原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主任陈冰峰等人海珠地区某高校设备科原科长黎明芳

  现年46岁的潘光一,曾任广东省教育厅督导室主任和法规处处长,利用对各县教育局的中小学校进行等级评定和分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道德规划、实施、验收评估的职务便利及其地位所形成的影响,使广州市某教育书店得以在揭西、榕城、潮安、阳山、清新等县长期供应辅助教材,他也因此多次收取该书店负责人丁某等人贿赂款21万元。今年5月,潘光一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除了教材,电脑等各种器材也需学校成批采购。海珠地区某高校设备科原科长黎明芳被群众举报在负责该校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验收期间,大肆收受电脑商贿赂。他的落网,也带出了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蛀虫”。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6名高教系统干部,在为省属高校统购教学仪器设备时,大肆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70多万元。

                  学校评级给予“关照”

  案犯:省教育厅督导室原主任和法规处原处长潘光一

  作为握有“实权”的人物,潘光一除了把影响学校采购的权力可以转化成金钱外,在学校评估、达标方面的权力也成为他广开财源的途径。据证人吴某交代,2000年,他在潘的办公室中给了潘人民币5000元,以图潘在揭西县某区学校的评估、达标工作中给予照顾。尽管辩护人在法庭上为潘辩护说,并没有太多证据能够证明潘利用了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但法院仍旧认定潘光一在这一过程中受贿罪成立。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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