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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鬼”飞刀伤人眼 “装神”反被收进监
作者:蓝剑 红军   发布时间:2003-07-15 10:17:55


    近日,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县大坝镇桐子村三组的马树明在搞迷信活动中,因甩刀时过失伤害他人眼睛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3年农历1月25日上午,马树明受本村王安祥邀请到其家中为女儿“收鬼”。马树明右手持菜刀,右手持刷把,叫在场的人让开,自己要甩刀“收鬼”。马树明认为在堂屋内的人已经让开了,便背对着堂屋门将手中的菜刀和刷把同时甩出,刀打在堂屋门上后弹了下来击中王安祥的弟弟王安强的右眼。王安强后被送到兴文县人民医疗治疗,右眼被摘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为此,兴文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马树明做出上述判决。

    马树明“装神弄鬼”搞迷信活动,“鬼”未收成,反把自己收进监狱,在当地传为笑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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