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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拉死人做伪证 一债务人机关算尽被拘留
作者:刘国禹 发布时间:2003-07-15 13:47:41
近日,浚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债务案件时,被告李某竟然拉一死人为自己做证,被法院司法拘留。
李某系浚县新镇镇新镇村人,2001年,因借同村的张某3000元钱未还而被告上法庭,诉讼中李某为证实自己已经还清了借款,竟在法庭上出示了同村王某的一份书面证明,证明自己已经还清了借款。原告当庭即称,同村王某已经于去年3月份去逝了,不可能再于今年为别人出具书面证明,且村中又无同名同姓的人,故李某出示的是伪证,请法庭核实。法庭在核实中发现,李某确实系找人代写的证据,最后,李某亦对自己的行为予以承认。法院便以出据伪证,妨碍民事诉讼为由,作出了对被告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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