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妯娌纠纷姐夫相助 施暴轮奸被判八年
作者:廖国联 叶忠东   发布时间:2003-07-15 16:37:16


    近日,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里被告人刘冬福、刘贵德当听到主审法官宣判他们犯强奸罪,每人判处有期徒刑8年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2002年11月29日,被害人肖某因小事与其弟媳王荣芳发生纠纷,王在两人的扭打中吃了亏。事后,王荣芳不服气,将此事告诉其姐夫刘冬福。当晚刘冬福叫其堂兄刘贵德一同携带铁棍、手电筒、头盔、墨镜等物,直奔肖某家里,将肖拉到屋外坪上殴打。然后俩人分别对其施行了强奸。

    肖某被强奸后,于2002年11月30日到该县公安局报案,同日,刘冬福、刘贵德俩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赣县人民检察院并指控被告人刘冬福、刘贵德犯强奸罪并提起公诉,赣县法院于同日立案,并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宣判。宣判后刘贵德不服并上诉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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