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钱迷心窍去贩毒 最终害人又害己
作者:蒋一峰 陈弘远   发布时间:2003-07-16 09:20:08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犯贩卖毒品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建、余银、余兆跃犯贩卖毒品罪,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肖建在桐乡市某街道等处,先后9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合计2.5克给他人,得款1000余元。

   2002年10月,肖建将购得得毒品海洛因0.25克由余银在桐乡某街道租房内卖给他人,得款150元。

   2002年11月上旬,经肖建、余兆跃、余照军(在逃)事先预谋,由肖建、余照军至云南购得毒品海洛因58.8克并藏匿于余银的租房内伺机贩卖。2002年11月25日,余兆跃、余银将其中的毒品海洛因1克卖给他人,得款300元,余下的57.8克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