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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瑞安四村民被判刑
作者:倪 林 发布时间:2003-07-23 14:32:41
浙江省瑞安市薛前村村民李志义等4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煽动村民大闹瑞安市政府。日前,瑞安市人民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判处李志义和薛浩弟有期徒刑五年和二年,判处李德弟和张金妹有期徒刑各一年。
2000年至2002年,浙江电大瑞安分校因迁建,通过合法手续在薛前村征用了土地。去年上半年,李志义竞选村长落选后,便鼓动村民上访阻挠征地,他声称电大征地不合法,如要回被征出去的土地,每个村民可分到十几万元。薛浩弟、李德弟和张金妹等人为满足个人利益,多次到村办公室和村干部住宅吵闹,并以上访为由给政府施加压力。在此期间,李志义和薛浩弟等人多次策划,薛浩弟和李德弟还分别骑着挂喇叭筒的三轮车进行流动宣传,煽动村民到市政府去。去年12月15日上午,4被告人和数百名薛前村村民冲进瑞安市政府机关大院,打出横幅标语,进行集体跪拜等。次日上午,数百名村民又冲进市政府,强行占据部分办公室,随意拿用办公用品,高声喧哗哄闹,堵塞通道走廊,围攻、侮辱、拦截市政府工作人员,致使市政府大院办公秩序受到严重扰乱,机关工作无法进行,直至公安机关调派200余名干警到场才将事态平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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