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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看电视夫妻反目 妻子伤夫被判一年
发布时间:2003-07-23 14:56:35
保山市昌宁县一对夫妻因争看电视各不相让,厮打中妻子抓起水果刀一把刺向丈夫的肚子,夫妻最后对簿公堂,近日,昌宁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事情发生在2003年4月29日晚,当时王某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连续剧,这时王某的丈夫张某走过来要求改换频道看足球赛,王某不同意,言语间两人由争吵发展到厮打。就在两人大打出手之际,王某一把抓起了茶几上的水果刀,刺向了丈夫张某的腹部。 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经昌宁县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丈夫张某的医疗费等各项民事赔偿共计3283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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