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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罪大恶极犯罪分子今日在京处决
作者:冯松 发布时间:2003-07-23 17:11:40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马永刚、 卫立成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马永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长期以来,马永刚怀疑妻子李志香(已判刑)与张国琪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便一直怀恨在心。1999年10月21日,他以租用张国琪汽车为名,将其骗至家中,并与妻子李志香共同预谋报复张国琪。次日,马永刚夫妇乘坐张国琪驾驶的汽车外出。当车行至房山区南尚乐乡岩村时, 马永刚持木棍将张国琪打昏。后夫妇二人将张拉至房山区南尚乐乡某村,再次用木棍猛击其头部数下,将其杀死,后将张国琪尸体掩埋。2001年4月9日,马永刚又驾驶小货车在房山区将于德水撞伤,为逃避法律制裁,他将于德水拉至房山区某部队门诊部并遗弃,于德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卫立成曾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间,他先后在北京市延庆县内,以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强奸妇女19人(其中幼女4人),强奸既遂10人,强奸未遂9人; 单独或与他人结伙抢劫、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马永刚出狱后不思悔改,又伙同他人致人死亡;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遂依法判处马永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卫立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遂依法判处卫立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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