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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审结一起聚众冲击审判机关案
作者:徐群生 聂建霞   发布时间:2003-07-28 16:27:15


    日前,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聚众冲击国家审判机关的案件,刘学礼、刘伟峰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一年零六个月。至此,三年前震惊豫西的“6.6”暴力冲击陕县法院的七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刘学礼、刘伟峰均系陕县西李村乡龙脖村人。刘学礼案发前系陕县西李村乡龙脖村党支部书记。2000年6月5日,陕县西李村乡龙脖村村委主任刘绍英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陕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当天被告人刘学礼召集龙脖村干部李念军、秦总军、刘群超、刘江峰(四人均已判刑)等人到其家中开会,商议写标语、安排车辆和组织人员于第二天到县政府上访事宜。次日,被告人刘学礼安排该村副支书李念军等带队聚集该村近百名群众分乘两辆客车,打着“龙脖村上访团”“还我村长”等横幅标语,不顾各级领导阻拦,来到陕县人民法院。被告人刘伟峰伙同刘江贤(已判刑)等人手持横幅,不顾法警劝阻,闯进法院,将横幅挂在法院大门口,并强行进入办公楼,踏坏二楼会议室门,将该院副院长高雷杰拉到楼道殴打,致轻伤,工作人员王树功也被打伤。强行冲击闹事致使陕县人民法院停止办公达三个多小时。案发后,司法机关迅速将李念军、秦总军、刘群超、刘江峰、刘江贤等人制服归案,但刘学礼、刘伟峰却畏罪潜逃。2002年10月刘伟峰投案自首,今年2月刘学礼被抓获归案。

    由于被告人刘学礼、刘伟峰的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渑池县法院遂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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