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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用虚假租房广告骗钱 主犯被判
作者:冯松   发布时间:2003-07-30 15:58:54


    近年来,随着北京城市改造工程的不断扩大,流动人口随之急剧增加,急需租赁房屋的人变得越来越多。面对这巨大的市场,房屋中介这一行业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起来。然而,在其中,也有专门利用人们急需解决住房的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的“黑中介”。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黑中介”利用虚假租房广告骗钱的诈骗案,主犯吴仕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吴仕斌曾因伪造居民身份证而受到过刑事处罚。2002年5月20日,吴仕斌以每月千余元的价格租赁取得了北京亚太中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营权,以北京亚太中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先后招募了张某、王某等5人为公司“业务员”开始“营业”。2002年5月至8月间,吴仕斌在报刊刊登了多达50余次的所谓有房出租的虚假广告,称不仅房屋地理位置好,而且底价比其它中介公司低出很多。就这样,吴仕斌所经营的这家中介公司吸引了不少的求租人。

  在办理租赁手续过程中,公司首先收取求租人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看房押金,然后才由公司的“业务员”们陪同前往。但是,到达所谓的出租房以后,求租人并不能进入,训练有素的“业务员”总是要求求租人先不要上楼,等给出租人打个电话再说。然而,电话那端的回答永远都是:“我出差啦,我在四环堵车啦,我很忙改天再来吧……”等言语。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但谁又能想到电话打给的都是公司的“业务员”呢!利用这种手段,公司的“业务员”们将自己的客户一一“拒之门外”,且一拖再拖,直至超过双方约定为期一个月的看房期限,“顺理成章”的将看房押金归为己有。当求租人找上门来讨说法时,中介公司却倒打一耙,指责求租人违约,称:“您看上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再说看房期也超啦,您违约啦,等我们报告‘上级’后才能给你答复,你先回去吧……”。

  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这家“黑中介”就这样骗取了事主杨某某等44人交纳的看房押金共计人民币34150元。

  此案目前已经审结,然而,面对各式各样的中介公司,作为求租人该如何识别其是否是“黑中介”呢?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大家,求租房屋千万不要轻信出租房屋的广告,要检验中介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的真实性,最好到较大的、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租赁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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