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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成年人贩毒 河北一农民被判五年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03-07-31 14:39:05
日前,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杨志军、魏鹏(犯罪时尚未成年)贩卖毒品一案。主犯杨志军因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考虑到从犯魏鹏在犯罪时尚未成年,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了解,杨志军系河北省滦平县农民,与家住朝阳区的无业青年魏鹏在游戏厅结识。杨志军让经常不回家的魏鹏住在自己的住所,并许诺魏鹏如帮其“送货”就给他好处。2002年12月间,两人多次在朝阳区花家地“京客隆”商场附近贩卖毒品。同月20日,当两人再次在该地区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共计1.4余克,后又从两人的住处起获海洛因5.44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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