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利用未成年人贩毒 河北一农民被判五年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03-07-31 14:39:05


    日前,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杨志军、魏鹏(犯罪时尚未成年)贩卖毒品一案。主犯杨志军因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考虑到从犯魏鹏在犯罪时尚未成年,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了解,杨志军系河北省滦平县农民,与家住朝阳区的无业青年魏鹏在游戏厅结识。杨志军让经常不回家的魏鹏住在自己的住所,并许诺魏鹏如帮其“送货”就给他好处。2002年12月间,两人多次在朝阳区花家地“京客隆”商场附近贩卖毒品。同月20日,当两人再次在该地区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共计1.4余克,后又从两人的住处起获海洛因5.44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