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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嘴竟报复伤害 一大学生被判刑
作者:林波   发布时间:2003-07-31 16:53:20


    一大学生因宿舍查房发生口角,竟然纠集他人进行报复性伤害,致人轻伤,日前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断送了一个大学生的大好前程。

    该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学智系河南科技大学机电系学生,2002年11月2日到其他宿舍查房时,因一些小事与同学任某发生口角。次日,伙同他人将任某从科大5号宿舍叫出,进行殴打,将任的会阴部踢伤,经法医鉴定:任挺挺的损伤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学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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