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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税票近5000万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赵慧普 康新亚 发布时间:2003-08-01 10:43:25
今天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183个单位、遍及全国13个省(市)、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金额近5000万元的黄志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黄志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8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4岁的黄志强系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外销公司承包人。法院审理查明,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5月短短7个月时间里,黄志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用该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95份,价税金额2800多万元,税款合计350多万元。同时,黄志强还非法购买240份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虚开作为进项票,虚开金额2080多万元。上述两项犯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320多万元。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先后调查了130多个单位,讯问了100多位证人,审查固定各类证据5000多份,最终使这起特大案件被顺利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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