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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走水”重庆撤销一遗嘱公证
作者:沈义 阳学智   发布时间:2003-08-04 11:33:05


    7月25日,重庆市市民程援钧显得有点兴奋,因为这一天,该市南岸区公证处出具的一份与他相关的遗嘱公证书,由于程序违法而依法被判决撤销了。

    今年3月12日,程援钧认为其母程清华去世前经公证处公证的财产分配遗嘱不是其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向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南岸区公证处公证程序违法。

    南岸区法院审理并查明:南岸区公证处公证员在为程清华老人代书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遗嘱也没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公证处对程清华老人所作出的遗嘱公证,不符合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另外,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而南岸区公证处在办理该公证时,系一名公证员办理。虽然此公证书由公证处主任签发,但签发人与承办人各有不同的职责,不能视为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为此,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该遗嘱公证书。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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