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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对夫妻因走私被判罚金5800多万元
作者:吴宇 於武进 发布时间:2003-08-04 19:27:3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一对陈姓夫妻及3名同案犯有期徒刑3-12年,判处这对夫妻拥有的两家公司各缴纳罚金5096万元和802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定,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陈姓夫妻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达晟塑料(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达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擅自将进料加工项下的塑料制成品内销后,采用多报少出的手法向海关申报出口并骗取核销,共计偷逃应缴税款5897万元人民币。这两家“母子”公司以多报少出手段共计出口513批货物,总案值高达2.24亿元人民币。 此案由上海海关缉私局侦破,是该局自1999年1月成立以来侦破的案值最高的一起贸易性走私案件。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海关缉私局共立案侦查各类涉嫌走私犯罪案件289起,总案值13.94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3.17亿元。 为充分发挥海关打击走私的整体效能,近日,经国家海关总署批准,上海海关缉私局又在浦东国际机场、浦东外高桥港区办事处和吴淞海关成立了3处缉私分局。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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