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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财物并致人死亡 潜逃六年被判死刑
作者:李军川 谷传文   发布时间:2003-08-05 11:44:39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一审依法判处伙同他人抢劫财物并致人死亡的被告人郁灯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郁灯伟系江苏省沭阳县韩山镇顺河村农民。1996年,被告人郁灯伟伙同沈成祥(已判刑)共同预谋以做麻袋生意为名,将吉林省农安县人于金顺及其同乡麻树文骗到徐州,欲抢劫其货款。同年11月15日凌晨1时许,郁灯伟、沈成祥将麻树文、于金顺骗至大庙镇卢庄村东500米处,郁灯伟首先持水果刀对麻树文进行威胁,二人发生厮打并倒地。于金顺见状夺路而逃。郁灯伟、沈成祥二人对麻树文进行殴打,沈成祥持扳手将麻树文头顶部和后枕部砸伤,被告人郁灯伟和沈成祥欲行劫取货款时,麻树文挣脱逃跑。被告人郁灯伟和沈成祥随后追赶,麻树文被追赶无奈,跳进路边河中溺水死亡。被告人郁灯伟作案后潜逃六年多,于2003年2月1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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