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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 三“血头”被判刑
作者:颜斐 发布时间:2003-08-06 09:03:45
昨天上午,3名“血头”因非法组织卖血被朝阳法院分别判处两年半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这三名血头都是外地来京农民,经查明,2002年9月至10月间,周晓马伙同韩金良等人,多次非法组织雷某等人到某血站和某医院等处卖血并从中获利。2002年10月25日,周晓马、韩金良和刘民非法组织万某等多人到朝阳区某乡采血站卖血,从中获利。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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